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自治区社保局:
现将《“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打包一件事办理方案(“创业”办事场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与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对接协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马伟(创业开业指导) 0951-5045792
韩燕(创业补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0951-5046149
张建云(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 0951-5046151
二、事项流程再造具体内容
(一)事项名称及行使层级。“创业”事项由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办理。
(二)申请材料。“创业”事项主要涉及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领、劳动用工备案等15项服务事项,办事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见附件1。
(三)实现路径。“创业”事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提交资料,线上线下结合办理的方式同步办理。
线上办理:前期,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补贴申领等建议通过“我的宁夏”手机进行线上办理;后期,逐步在“网上人社”及“掌上12333”平台进行推广线上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领、劳动用工备案等按照“企业招用员工”打包办业务流程通过登录“网上人社”实现线上办理。
线下办理:创业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目前在各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线下办理。后期将在“网上人社”及“掌上12333”平台进行推广实现线上办理。
(四)办理流程。按照线上线下办理标准、流程一致化的原则,“创业”事项打包办理流程见附件2。
(五)承诺办结时限。根据各业务办理时限:创业开业指导、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理;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业务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以最长业务办理时限为承诺办结时限,即打包办理承诺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
(六)信息系统对接需求
1. 申请材料电子化。将打包办理所需的各类业务表格电子化(能获取的数据不需办事对象填写,系统自动导入);各类事项办理申请资料等可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上传到相应审批系统。
2.打通业务系统接口。通过“我的宁夏”、公共就业系统(正在建设)、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失业保险发放系统等相关公共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8月下旬至2020年11月,分三个阶段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创业”打包办工作。
(一)第一阶段(2020年8月)。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及我区创业就业工作实际,对“创业”打包业务事项流程重新梳理,明确申请材料内容、集成办理的路径和方式,提出信息系统对接的具体需求。
(二)第二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配合厅信息数据管理中心,做好“创业”线上打包办理系统功能需求完善、系统测试等工作,发现并完善打包办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线上线下办理标准、流程一致化。选取平罗县等市县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办理试点。
(三)第三阶段(2020年11月)。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全面推广“创业”打包办、线上线下同步办;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设置的“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事项清单和业务标准,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创业”打包办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工作任务,也是我区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经办工作中又一项亮点工作,更是减少群众“跑路”,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
现将《“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打包一件事办理方案(“创业”办事场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与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对接协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马伟(创业开业指导) 0951-5045792
韩燕(创业补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0951-5046149
张建云(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 0951-5046151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28日
“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打包一件事办理方案 (“创业”办事场景)
为推动我区“人社服务快办行动”顺利开展,根据《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宁〔2020〕65号)精神,现就落实推进我区人社服务10个“打包一件事”清单中“创业”打包办工作,结合我区创业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事项流程再造具体内容
(一)事项名称及行使层级。“创业”事项由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办理。
(二)申请材料。“创业”事项主要涉及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领、劳动用工备案等15项服务事项,办事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见附件1。
(三)实现路径。“创业”事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提交资料,线上线下结合办理的方式同步办理。
线上办理:前期,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补贴申领等建议通过“我的宁夏”手机进行线上办理;后期,逐步在“网上人社”及“掌上12333”平台进行推广线上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领、劳动用工备案等按照“企业招用员工”打包办业务流程通过登录“网上人社”实现线上办理。
线下办理:创业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目前在各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线下办理。后期将在“网上人社”及“掌上12333”平台进行推广实现线上办理。
(四)办理流程。按照线上线下办理标准、流程一致化的原则,“创业”事项打包办理流程见附件2。
(五)承诺办结时限。根据各业务办理时限:创业开业指导、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理;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业务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以最长业务办理时限为承诺办结时限,即打包办理承诺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
(六)信息系统对接需求
1. 申请材料电子化。将打包办理所需的各类业务表格电子化(能获取的数据不需办事对象填写,系统自动导入);各类事项办理申请资料等可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上传到相应审批系统。
2.打通业务系统接口。通过“我的宁夏”、公共就业系统(正在建设)、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失业保险发放系统等相关公共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8月下旬至2020年11月,分三个阶段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创业”打包办工作。
(一)第一阶段(2020年8月)。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及我区创业就业工作实际,对“创业”打包业务事项流程重新梳理,明确申请材料内容、集成办理的路径和方式,提出信息系统对接的具体需求。
(二)第二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配合厅信息数据管理中心,做好“创业”线上打包办理系统功能需求完善、系统测试等工作,发现并完善打包办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线上线下办理标准、流程一致化。选取平罗县等市县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办理试点。
(三)第三阶段(2020年11月)。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全面推广“创业”打包办、线上线下同步办;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设置的“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事项清单和业务标准,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创业”打包办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工作任务,也是我区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经办工作中又一项亮点工作,更是减少群众“跑路”,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
(二)紧密配合,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各项工作。各市、县(区)就业服务、社保部门具体负责统筹本辖区内“创业”事项打包办、线上线下同步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