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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在全区人社系统持续开展“厅局长走流程”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4-25 08:55:32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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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发〔2022〕43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自治区社保局:
    为扎实开展自治区“喜迎党代会·献礼二十大——争做先行区建设的先行者”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人社行风建设提升行动,落实常态化开展“厅局长走流程”要求,持续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现就2022年在全区人社系统持续开展“厅局长走流程”(以下简称“走流程”)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区人社系统以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角度,从政策制度的最初“一公里”和政策措施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两头发力,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了解情况、查找问题、收集需求、听取建议,提出完善解决的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政策制定质量和服务水平,让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进一步提升,力争政务服务好评率达到96%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2021年清单“回头看”。
    对2021年“走流程”方案实施中各单位梳理出的问题清单、需求清单、解决措施清单“三个清单”汇总的突出问题进行逐个查缺补漏。主要看已整改的问题解决措施是否得力,坚持见效如何,是否需要调整相关措施,承诺限时解决是否落实,未提出拟解决措施的结合实际是否有可行性意见措施建议等。根据实际,可以将去年未解决问题,纳入今年“走流程”事项范围,持续跟踪问效。
    (二)2022年“走流程”体验。
    主要是聚焦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全面了解掌握全区人社政策和便民举措落实情况,杜绝出台“口号”政策文件,对于指导性、操作性不强,或者失效、过时等政策措施要及时调整,开展好政策后评估,该废止要废止,该修订要修订。针对人社服务覆盖人群广、办事频次高,群众关注度高的服务事项,重点围绕10个“打包一件事”、“零材料”办理、“一证(照)通办”“跨省通办”“告知承诺制”“赋权乡镇(街道)”等进行体验,疏堵点、解难点、化痛点,保证“最后一公里”服务畅通(附件1)。重点体验感受以下三点:
    一是看群众对政策“懂不懂”。政策制定和实施要切合实际,多使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以及更加灵活多样的宣传解读方式,帮助群众更好的了解熟悉政策。体验人员要问一问群众对政策咨询渠道否知晓;查一查办事指南,看一看填写范例是否简明易懂;办一办自助办事系统是否操作简便;听一听对外公开的政策群众懂不懂。
    二是看经办流程“通不通”。从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办结、反馈等各个环节,看办理事项业务各经办环节衔接是否合理,是否能再压减审批环节,推动数据交换共享、网上核验和跨单位(科室)高效联办;办理材料能否再精简、办理流程能否再简化;取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否落实到位;办理时限能否再压缩,要求提速办理的事项是否已提速;办理人员通过线上办理的办理率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还有哪些制约线上办理的问题等。
    三是看便民服务“好不好”。看办事场所是否存在秩序乱、排长队、等待时间长等问题;窗口、人员、设施、场地等资源配备是否合理;“不见面”“网上办”“掌上办”各办理事项业务经办流程、网络办理是否便民;10个“打包一件事”“零材料”“一证(照)通办”有关要求是否按照文件通知落实;办事地点、办公时间、所需材料、政策知晓等信息获取是否方便;办事服务大厅、12333等咨询热线是否畅通,接听是否规范、解答是否准确、指引是否精确;人社工作人员业务是否精通,服务态度是否热情规范。
     三、步骤安排
    (一)时间要求。每年按照上半年、下半年,至少开展2次“走流程”。各单位开展“回头看”和上半年“走流程”要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下半年走流程在11月底前完成。
    (二)“走流程”人员。
    1.自治区人社厅厅级领导、厅属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2.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保、就业部门的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可参照区本级模式开展,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定方式方法。
    (三)方式方法。“走流程”要分别以企业群众身份、经办人员身份、接线员身份,采取线上全流程办事体验,线下实体服务窗口调研、暗访、随访服务对象或陪同办事等方式,逐一检验、全面掌握政策举措各环节落实情况,形成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走流程”工作当成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来抓,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提前谋划,统筹考虑。各单位(处室)负责人要主动走、带头走、以上率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紧密结合实际,明确“走流程”计划。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对接分工(附件3)统筹协调好厅领导“走流程”工作,协调有关配合单位做好选点安排、方式确定和对接服务。同时,各牵头单位要在完成厅本级事项“走流程”基础上,指导、督促各地人社部门开展“走流程”,确保此项工作从上到下不打折扣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走流程”要发扬求真务实的调查研究之风,着力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各单位负责人要结合实际主动摸排,切实深入基层开展体验式办理,对政策或举措涉及各环节逐一检验,特别是针对“三个清单”反映的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捋顺工作机制,进一步打通政策制定“最先一公里”到经办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满足企业群众的迫切需求。
    (三)强化结果管理。“走流程”工作结束后,要形成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和相关需求,可以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确定具体对策措施、限定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全区人社系统各级各部门开展“走流程”后,要在7月中旬、12月中旬分别将全年两次“走流程”有关情况总结和“三个清单”(2021年“回头看”情况同上半年总结一起)报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办)汇总。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及时将各单位报告的“三个清单”转厅相关单位研究解决,并报送厅办公室督办,确保“走流程”不走过场,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2022年厅本级“厅局长走流程”任务分工清单
          2.2022年第×次“厅局长走流程”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
          3.“厅局长走流程”活动厅级领导对接分工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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