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发〔2025〕164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社保局: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自治区关于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相关要求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现将部分文件宣布废止和修改有关事宜决定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政策文件覆盖或主要内容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3个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个别表述需要调整的2个文件予以修改。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废止和修改文件目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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