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主要有四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选调生)选聘”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约定服务期限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国家助学贷款予以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