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中国政府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宁夏政府网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地图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搜索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12333咨询
>
热点关注
问: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单位没有给我缴纳工伤保险,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发表时间:2018-03-16 14:16:00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
答: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后,由于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由承担。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上海东路38号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 网站维护电话:0951-5099324 邮编:750001
宁ICP备10000951号-3
网站标识码:6400000011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