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治区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情况进行调整,目前我区建立了正常调整机制,自2019年起将连续3年每年提高5元,今年是自治区第6次提高标准,全区基础养老金达到了148元,在全国排第8位。同时我区对年满65周岁老人基础养老金进行了倾斜,对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2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6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提高8元。参保人员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缴费,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不少于2元。
关闭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