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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4-18 16:26:00   来源: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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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机制,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区直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宁直党通字〔2014〕5号)精神,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

  成立厅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小组,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高侠任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梁满仓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委员和各支部(总支)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方法

  厅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职能目标得分、综合评价得分两部分组成。

  (一)职能目标(70分)。机关党委根据201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评分,所得具体分数乘以70%,计算出职能目标得分。

  (二)综合评价(30分)。综合评价根据各支部(总支)年度党建工作完成情况按照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6分)、较差(1-5分)四个档次进行客观评价,其中优秀和其他等次的比例为3:7。

  评价指标共三项:

  1.分管领导评价(10)分。由分管领导结合分管单位年度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考核评分细则打分;

  2.机关党委评价(10分)。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各支部(总支)年度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3.各支部(总支)负责人互相评价(10分)。由考核办公室组织各支部(总支)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对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完成情况互相评价、打分。

  三、考核内容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14分)。单位年度学习有计划、有制度、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有心得,领导有调研报告(4分)。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深化改革的《决定》等,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2分)。认真开展“五项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章教育、中国梦教育、党史教育、建设宁夏教育)活动(2分)。举办“读书·开放·自信”主题读书活动(1分)。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观大讲坛”等专题讲座活动(1分)。坚持“五个一”学习方法,推动“一创一争”(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活动创建成机关学习品牌,并能够形成典型经验(2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积极解决干部职工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2分)。

  (二)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作风(16分)。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4分)。群众民主评议满意率在95%以上(2分)。进一步开展“四项清理”行动,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2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转变职能,发动党员干部集思广益,针对“简政放权”献计献策(2分)。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表彰等(2分)。健全并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进行通报的制度(2分),建立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惩戒机制(2分)。

  (三)下基层解民忧,密切联系群众(12分)。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做到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宣传到位、送政策到位、联系服务群众到位,认真记录民情日记,遵守“五不准”纪律。(3分)。下基层干部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开展走访、调研、宣传、帮扶和“三同”锻炼活动,在联系点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3分)。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下基层”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完成调研报告(2分)。进一步开展“结对共建”活动(2分)。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关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制度,积极参加定点帮扶党组织建设活动(2分)。

  (四)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14分)。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开展“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有方案、有部署,按要求及时报送申报材料(5分),党组织和党员有创建服务承诺和服务措施(3分)。各支部(总支)规范化创建工作有进展,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2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2分)。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坚持发展党员标准,提高党员发展质量(2分)。

  (五)落实廉政规定,强化监督约束(13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中央和自治区规定、禁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4分)。开展严明党的纪律专题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4分)。开展“以俭为荣,以奢为耻”教育活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杜绝“餐桌”、“车轮”、“办公”、“接待”等浪费(3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分)。

  (六)倡导文明风尚,树立良好形象(13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规划、有方案、有制度、有载体、有活动(2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机关道德讲堂活动(3分)。大力推进“争做文明银川人”活动(2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分)。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学习氛围浓厚,干部职工能够完成年度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任务,并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业务素质(2分)。办公区域和办公室内整洁,地面无垃圾、污渍,无卫生死角;室内有绿色植物;院内车辆放置有统一场所,摆放整齐(2分)。

  (七)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一岗双责”(10分)。各支部(总支)书记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作用(4分)。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上报各类材料及信息(4分)。加强党建工作研究,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2)。

  (八)抓党建带群建,完善服务措施(8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各种活动,认真完成厅机关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积极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创先争优(8分)。

  四、加减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考核加分实行累积与封顶相结合,被考核单位加分累积不超过5分。单位年内获得国家级综合荣誉表彰的每一次加2分;获省部级综合荣誉表彰的加1分;获区级有关部门综合荣誉表彰的加0.5分;党建工作经验做法被国家级刊物刊登的加0.5分;被《中直党建》《紫光阁》《宁夏日报》《共产党人》刊登的加0.3分;在工委召开的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每次加0.5分;被《机关党建》杂志、“宁夏机关党建网”专门报道的,一次加0.1分。

  (二)减分项目。党建工作任务不落实,被上级单位通报一次减0.5分;干部职工有不文明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减0.3分。

  (三)“八无”目标及一票否决。单位发生严重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单位或个人因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发生严重失密、泄密事件的;单位有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现象的;单位发生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的;单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有其他违纪行为。

  五、几点要求

  各党支部(总支)要把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党员队伍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创新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各支部(总支)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11月下旬,按照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向厅机关党委报送相关资料,提出验收申请。厅机关党委根据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组织验收,提出考核结果,作为厅党组年终效能考核依据。

 

                                                      中共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委员会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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