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函〔2022〕69号
五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技工教育发展,更好地服务宁夏经济建设,现就做好2022年我区技工院校急需特色专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2022年在全区技工院校中遴选2个急需特色专业。
二、基本条件
(一)专业设置。所设置的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社会服务等方面特色突出、效果显著;与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以及急需特色产业对接紧密,相关产业对本专业学生有较大需求,本专业在校生一般应在150人以上。
(二)师资队伍。有较强的专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良好。“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从行业企业特聘兼职教师不少于5人,且具有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带头人为“一体化”教师,具有高级教师职称以及本专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教学管理。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信息化教学管理平台和运作机制。
(四)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先进,数量和工位(座位)与办学规模相适应,较好地满足实训、实验教学需要,利用率较高。
(五)校企合作。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机制,有校企合作项目,与相关单位签订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协议。
(六)教学质量。建立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教学水平居区内先进水平,人才培养质量高,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各技工院校对照急需特色专业标准(附件2)进行自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达到标准的专业可进行申报(须自评分值120分以上含特色加分),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抽调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技工院校申报急需特色专业进行答辩、审核和评审,并提出技工院校急需特色专业学校建议名单,经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技工院校急需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急需特色专业建设是技工院校教学建设的核心内容,各技工院校要重视申报工作,组织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定为自治区急需特色专业的建设单位,将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实训设施设备的补充、改造和师资队伍培训、建设工作,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请各技工院校按照下列要求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并于5月31日前将纸介资料和电子资料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涉及相关表格请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xhrss.gov.cn)自行下载。
1.纸介资料:包括:①《急需特色专业申报表》(附件1);②《评审得分表》(附件2);③电子资料有关材料打印版。以上资料须一式三份装入档案袋中。
2.电子资料:包括:①急需特色专业申报表;②按照急需特色专业建设标准涉及内容,制作急需特色专业验收专题网页(网页面形式不作具体要求,附详实的电子资料并按固定文件夹格式分类存放);③文字资料:WORD文件(DOC格式、A4纸张页面设置)、EXCEL表格(XLS格式);④图片资料:图片、文件扫描件( JPEG格式,宽度像素不低于500,分辨率150dpi左右,不超过300dpi);⑤软件资料,可针对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单元或一门课程、一个职业岗位进行开发,可为学生用自主学习软件、仿真实训软件等(软件开发平台和制作工具不限,软件风格、形式不限,可为单机版或网络版,能够脱离平台运行)。以上资料须刻录成电子光盘。
(三)在申报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标准、规范申报程序,确保申报工作正常有序,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建设期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沟通情况,推广经验。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张春明 王保林
联系电话:0951-5099012 5099106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技工院校急需特色专业申报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技工院校急需特色专业标准评分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