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放管服”改革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6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技能人才评价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取消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等49家鉴定所(站)的备案,对仍然承担专项能力考核任务的机构,有关业务并入其已备案的社会评价机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备案的49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不得以鉴定所(站)名义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附件:全区取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