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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9-04 19:10:0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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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发〔2024〕122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质效实施方案》(宁政发〔2024〕10号),现将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居民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构建“卡、码、数、事、规”五位一体社保卡居民服务新格局,依托人社一体化和公共服务系统,按照“高效便民、创新应用、统一规范、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快推进以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在政务服务、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文化体验、旅游观光等领域的应用,实现更多民生领域服务“一卡通”,全面提升社保卡便民服务水平和资金监管能力,推进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系统互通、数据共享和服务融合。

工作目标:2024年9月底前,全面落实社保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2025年底,全面落实与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兵团、广西区域社保卡协作内容,协议省区的社保卡在宁夏无障碍使用,享受同城待遇;2027年底社保卡在民生服务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成熟完备,全国“一卡通”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优化社保卡线下应用服务。一是加强实体社保卡的发行管理,优化完善申领、补换、挂失、注销等服务流程,强化社保卡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户籍人口持卡全覆盖。二是发行复合交通功能的社保卡,支撑社保卡在交通出行领域的应用,为群众提供交通充值、挂失解挂等便民服务。三是优化残疾人社保卡卡面设计,方便残障人士用卡。四是加大高层次人才、退役军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现役军人、中小学生等群体的社保卡卡内信息标记,提供用卡便利。五是持续推动实体社保卡在政务服务、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文化体验、旅游观光等民生服务“一卡多用,全国通用”,服务清单详见附件1、2。(责任单位:自治区社保局,各市、县(区)人社局)

(二)创新推行宁夏融合码线上应用服务。以落实国务院确定的社保卡居民服务一件事要求为契机,以电子社保卡为支撑,以我的宁夏APP为载体推出宁夏融合码,在自治区范围内提供身份码、消费码融合应用,形成线下社保卡一卡多用、线上宁夏融合码一码通行、融合码为主实体卡为辅的应用格局。一是推动电子社保卡签发和应用,力争签发率达到80%以上。二是加快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力争激活率在70%以上,助力社保卡的金融消费。三是逐步推进电子社保卡身份认证功能向其他政务服务领域扩展。四是宁夏融合码在政务服务、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文化体验、旅游观光领域一码通行。(责任单位:自治区社保局、厅信息数据管理中心、各市、县(区)人社局)

(三)积极拓展社保卡持卡数据赋能。大力推动社保卡持卡人数据、用卡轨迹数据与社会各业数据融合应用,提供更多居民服务应用场景。一是在金融消费领域,以区块链+社保卡技术为支撑,经持卡人许可将人社部门的相关数据提供给金融机构,经过模型计算为持卡人在信用卡申请、个人商业贷款等应用场景提供便利。二是在文化体验领域,以持卡人数据+图书借阅数据为支撑,打造推荐阅读书目应用场景,支持全民阅读活动;在旅游观光领域,以持卡人数据+旅游页面点击数据为支撑,为持卡人提供宁夏文旅项目推荐服务。三是在人社服务领域,以社区网格数据+持卡人数据为支撑,为各联名银行提供未领取社保卡人员名单,推进户籍人口社保卡持卡全覆盖。(责任单位:自治区社保局、厅信息数据管理中心)

(四)深入推进“社银合作”。推动政务服务供给模式改革,借助银行网点分布广、管理规范等优势,大力开展“社银合作”网点建设,实现人社业务“就近办”“多点办”。一是社银合作+建设。综合考虑不同银行在城区和乡镇之间的差异性定位,积极打造特色化社银合作网点服务新模式,拓展完善建行“劳动者港湾”服务品牌、宁夏银行“邻里金融”服务模式、邮储银行“塞上江南人才温馨工作服务站”等,鼓励更多“社银合作”网点形成本行特色服务品牌,力争在应用效果和品牌展示方面取得实效。二是在前期试点运行的基础上,修订人社政务服务事项赋权银行办理清单(详见附件3),建立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加强银行操作人员培训。四是制定“社银合作”服务标准。(责任单位:自治区社保局、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各市、县(区)人社局)

(五)建立健全社保卡管理政策体系。一是制定社保卡经办规程,从制发、使用、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二是启动《社保卡管理条例》的地方立法工作,力争列入自治区2025年立法计划,于年内出台,为社保卡综合应用提供法制保障。(责任单位:自治区社保局、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各市、县(区)人社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及各市、县(区)人社局要把推进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年度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等有关要求,不得对指标进行分解摊派。

(二)优化服务保障。各地人社部门要牵头负责,加强与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住建、交通、商务、文旅、卫健、国资、退役军人、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做好宣传推广。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及时全面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的功能定位和便民服务举措。加强场景式和沉浸式应用服务宣传,推进常态化用卡知识普及,推广社保卡文化,培养群众用卡习惯和意识,规范安全用卡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安全。充分做好数据前端采集、信息传输、制卡发卡、数据存储交换、系统应用各环节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避免数据信息泄露和社保卡未经授权使用,切实保障持卡人资金与信息安全。


附件:

1.人社领域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目录

2.其他民生保障领域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参考应用项目

3.宁夏人社政务服务事项赋权银行办理清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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